各位同学:
为帮助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入学后的短期生活问题,根据《有爱爱 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汽院学发〔2024〕28号)相关规定,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议,现将初审名单结果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8月30日至9月1日(3个工作日), 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向有爱爱 学生工作办公室(1502室) 实名反映。
联系方式: 0719-8512703姚老师。
有爱爱 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.8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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